史威登堡神学著作
第三章 圣灵和神性运作
138.当所有具有圣职品级,对主我们的救主持有正确观念的牧师进入灵界时(这通常发生在死后第三天),他们首先接受关于神性三位一体的教导,尤其关于圣灵的教导,即:圣灵不是独自为神,当经上在圣言中提到圣灵时,圣灵是指从那一位全在的神那里发出的神性运作或神性活动。他们特别需要接受关于圣灵的教导,其原因是,相当多的狂热者死后会陷入疯狂的幻想,以为他们自己是圣灵;另一个原因是,教会中许多在世时以为圣灵通过他们说话的人,都会引用主在马太福音中的话,即:说话反对他们受圣灵默示所说的话,是不可饶恕的罪(马太福音12:31, 32),以此来恐吓别人。那些接受教导后放弃圣灵独自为神的信仰之人会被教导,神的一体性不可分为三个位格,其中每一个都独为神,独为主,如《亚他那修信经》所断言的那样;相反,神性三位一体就在主救主里面,就像灵魂、身体和发出的能量,或这两者所发挥的力量在每个人里面一样。然后,他们预备接受新天堂的信仰;当这种预备完成时,一条通往拥有类似信仰的天堂社群的道路就向他们打开,他们被赐予在弟兄当中的一个住所,与他们一起生活在幸福中,直到永远。由于前面已经论述了神创造者和主救赎主,所以现在有必要论述圣灵。这个主题和前面的主题一样,需要分为以下一系列命题:
(1)圣灵是神性真理,也是从那一位神,即从主神救主那里发出的神性能量和运作,或神性能力和活动,神性三位一体在这一位神里面。
(2)圣灵是指神性能量和运作,或神性能力和活动;一般来说,神性能量和运作,或神性能力和活动是改造和重生;照着改造和重生而来的是更新、复活、成圣和称义;照着这些后者而来的是从邪恶中的洁净,罪的赦免,最终是拯救。
(3)“圣灵的差遣”是指神性能量和运作,或神性能力和活动;尤其对神职人员来说,神性能量和运作,或神性能力和活动,是指光照和教导。
(4)主在那些信祂的人里面运作这些能量,或说在他们身上实施这些强大效果。
(5)主凭自己从父那里运作,而不是反过来。
(6)人的灵就是他的心智和从它发出的一切。
Faith35.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,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;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,无论总体还是细节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: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,三位一体在祂里面,主就是这位神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:若非主降世,没有人能得救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: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;祂通过与地狱争战,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;因此,祂征服地狱,把它归入秩序,并使它服从祂自己。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: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,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;因此,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,并服从祂自己。由于若不通过试探,甚至直到终极试探,也就是十字架受难,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,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。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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